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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法大学哲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(2013)

发布日期:2019-10-29     点击量:

前 言

本科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,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。本科教学根据本科培养方案组织实施;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以本科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。

为适应国际国内高等教育规律及其发展趋势,适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,遵循教育部《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高教三十条)的要求,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、复合型、技能型、创新型、国际化人才,体现中国政法大学特色,学校对2010年《本科培养方案》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,形成2013年《本科培养方案》。

2013年《本科培养方案》的指导思想是: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,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、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。各专业应当在学校整体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,进一步凝练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,凸显专业培养特色,优化专业课程体系,强化实践教学。在优化专业课程体系中,既应当重视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培养,又应当科学地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,强化实践教学,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、实践能力的培养。

2013年《本科培养方案》主要有如下调整:第一,进一步凝练了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;第二,进一步优化了各专业的课程体系;第三,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,优化了大学英语课程设置,增开部分通识选修课程;第四,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要求,全校绝大多数专业实践教学学分达到总学分15%。

一、《本科培养方案》的主要内容

《本科培养方案》收入了我校18个专业本科培养方案、2个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及全校通选课目录。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、学制、学分要求、课程设置、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、科研、考核、指导性教学进度表等内容。我校各专业的基准学制基本为四年,修读年限3-6年。双专业双学位的基准学制5年,修读年限5-7年。学生在规定学制内达到本科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可以毕业,符合规定条件可以取得学士学位。

二、各类课程的学分要求及其进度安排

本科培养方案中课程包含通识课和专业课。根据课程必修和选修的区别,我校课程分为以下四类:通识必修课(简称通修课)、通识选修课(简称通选课)、专业必修课(简称专修课)和专业选修课(简称专选课)。各专业专业课设置各不相同,而通识课设置基本相同。全校通修课共13门,43学分(英语、德语专业不修外语通识必修课)。通选课是面向全校开设的,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选择修读的课程。我校通选课程分为通识主干课程与一般通识课程2类,通识主干课程分为人文素质类、社会科学类、自然科学类3类,应修满选8学分,一般通识课分为人文素质类、社会科学类、自然科学类与法学类4类,学生可以在上述4类课程中任选10学分。课堂教学总学分与通修、通选、专修、专选四类课程学分要求之间的差额为任选学分,任选学分不受课程类别限制,学生可以修读以上四类课程中的任何课程。

指导性教学进度表根据各专业知识的内在逻辑,循序渐进地安排课程的开课学期。学生一般应尽量按照教学进度表安排的时间修读课程,在确保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任务的情况下,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修读时间。

三、关于外语、体育及计算机课程的开课说明

外语含英语、日语、俄语三种,学生可任选一门语种修读。三门外语均修读四个学期,12学分。英语包括学术英语(EAP)课、分科英语(ESLP)课和通用英语(EGP)课三类。学术英语课包括学术英语(一)和学术英语(二)2门课,每门课4学分,均须修读,分别安排在第一、第二学期;分科英语课包括《法律英语》、《商务英语》、《人文社科英语》、《新闻英语》4门课,每门课2学分,应修满2学分,学生任选其中一门课程修读;通用英语课包括《西方主要国家概况》、《跨文化交际》、《英语名著选读》、《英语影视与文化》共4门课,每门课2学分,应修满2学分,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任选其中一门课程修读。新生入学进行英语水平测试,对于基础较差的学生建议同时或提前选修大学英语综合课程,所修得的学分计作通识选修学分。日语课含《日语(一)》、《日语(二)》、《日语(三)》、《日语(四)》,俄语课含《俄语(一)》、《俄语(二)》、《俄语(三)》、《俄语(四)》,以上课程均3学分,修读4学期。

体育课为必修课。第一学期统一安排体育(一)。2-4学期上专项体育,包括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健美操、藤球、散打、定向越野、跆拳道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棒垒球、毽球、体育保健等。每个专项上3学期,学生可以连续修读某一专项,也可以不连续修读某一专项。

计算机应用基础为必修课。第一学期统一学习计算机应用基础,第二学期开设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应用、多媒体技术与应用、数据库管理与应用(Visual FoxPro)、程序设计基础(Visual Basic)四门课程,学生须修读以上四门课程中一门即可。

四、关于课程号的说明

我校课程号为9位阿拉伯数字。9位数字由四个单元组成:第一单元为课程类别单元,用第一位数字表示。1代表通识必修课,2代表实践教学课,3代表专业必修课,4代表专业选修课,5代表通识选修课,6代表专题研学课,7代表我校双学士课程(4+2模式)。第二单元为开课单位单元,用第二至第五位数字表示。本单元的前两位数表示开课的院部,后两位数字表示开课的研究所(教研室)。第三单元为课程排序单元,用第六、七、八三位数字表示,根据院部研究所(教研室)所开课程先后排序。第四单元为学分单元,用第九位数表示。本数字表示本课程的学分。

五、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免修课程要求

1.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的有关规定(教外港[1999]22号、京教德[2002]5号),我校外国留学生可以免修通识必修课中的外语课、体育课、军事理论及政治理论课,政治理论课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、形势与政策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。学校为外国留学生开设汉语(一)、汉语(二)、中国概况三门必修课替代以上课程。汉语(一)、汉语(二)分别在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上课,中国概况在第二学期上课。

2. 港澳台侨学生可以免修通识必修课中的政治理论课,外语和体育课不免修。

3. 免修的课程仅限于本科培养方案中的通识必修课,专业必修课中课程不得免修。

六、国防生课程修读要求

中国政法大学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国防生,国防生的通识必修课、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要求与本专业的其他同学一致。国防生必须修读武警部队政治部要求的所有课程,所取得的学分可以冲抵我校通识选修课学分。

七、艺术特长生课程修读要求

中国政法大学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艺术特长生,艺术特长生的通识必修课、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要求与本专业的其他同学一致。艺术特长生必须修读《艺术理论与实践》课程,所取得的学分可以冲抵我校通识选修课程学分。

八、适用

本培养方案自2013级本科生起适用。

哲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

一、培养目标

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哲学基本理论素养,兼具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良好的人文素质,具有浓郁的法治文化精神,能够胜任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文化宣传、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、政策研究以及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、复合型的杰出人才。

二、专业要求

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;较系统掌握哲学专业理论知识,并熟悉法学等相关知识,具有较好的思维、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,熟练掌握一门外语,具有较好的听、说、读、写、译的能力。

三、学制、修业年限与学位授予

学制4年;修业年限3-6年。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,考核合格,准予毕业并授予哲学学士学位。

四、学分要求

总学分为156,具体分配如下:

(一)课堂教学学分:共138学分,2586课时

每学期标准周为20周,其中课堂教学18周,考试2周。

(二)课外实践教学学分:18 学分。

1.军训,第一学期,1学分;

2.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,第三学期,1学分;

3.社会实践调查报告,第四学期,2学分;

4.学年论文,第五学期,1学分;

5.专业实习与实习论文,第六学期,5学分;

6.毕业论文,第七和第八学期,8学分。

五、课程设置

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,结合社会需要,本专业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由“通识课”和“专业课”构成,通识课和专业课又分别由“必修课”和“选修课”两部分组成。

课程具体类别及学分分配如下:全校通识必修课,应修40学分;哲学专业必修课,由15门课程组成,修满为44分;哲学专业选修课,由23门课程组成,限选26学分;院文史通识课程4门,应修2学分;全校通识选修课应修满18学分,具体要求是通识主干课8学分,一般通识课10学分;任意选修课课时为8学分,由学生自行选择,可以用于专业选修课,也可用于全校通识选修课。

六、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

社会实践旨在引导学生了解社会,掌握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,共4周,安排在第四学期期末;专业实习共10周,安排在第七学期。

七、科研

为培养学生研究能力,本培养方案所列社会实践、专业实习,学生均需撰写调查报告、实习报告。课堂教学学分修满后学生均需撰写毕业论文。

八、考核

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。必修课必须考试,选修课一般为考查。

考试分笔试和口试:笔试采用百分制;口试和考查采用五级分制,即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。

九、课程序列表及指导性教学进度表